2016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即日起启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
包括我校在职教师2016年发表的论文、宣读的会议论文、出版的著作、被采纳的研究报告、成果获奖信息。新进人员的科研成果自进校之日起进行统计。
2、申报人员
所有成果需由第一负责人申报或修改,其他作者无须重复申报。第一负责人须写明全部成员以及相应的贡献率。
若第一负责人为学生或校外人员,则由校内第一署名教师申报。
3、成果申报
科研管理系统有两个访问入口可供选择:
(1)科研处网站左侧中央的“科研管理系统链接”,用户名、密码和校内统一认证平台的账号、密码相同。
(2)直接输入网址http://202.121.96.110/business/login.jsp,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教师工号。若您忘记密码,可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为您重置密码。
录入成果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常见问题及答疑》(附件1)。
网上申报完毕,请教师将成果实物交由本单位科研秘书审核。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论文、教师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教师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的同时,需登陆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输入论文的DOI号后打印出该查询网页,作为证明材料附上。
各类成果的工作量计分标准请参见《上海外国语大学科研工作量化标准及奖惩办法》(附件2)。
4、成果奖励
成果奖励的申请条件和奖励标准请参见《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附件3)。2016年CSSCI期刊目录沿用2014-2015年CSSCI目录,该目录可在科研处网站“实用信息”栏查询;SSCI和A&HCI期刊索引数据库可在图书馆网站“电子资源”栏查询;SCI和EI索引论文须请教师提供收录证明。
若申请成果奖励,请在网上申报该项成果时,在“是否申请成果奖励”处选择“是”,并将成果材料提交本单位科研秘书,由院系汇总后统一交科研处审核。
成果材料包括:
(1)申请论文奖励,请提供原件一份,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论文页)一份,SCI和EI索引论文须提供收录证明一份;
(2)申请著作奖励,请提供原件一份;
(3)申请研究报告奖励,请提供研究报告一份,采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成果原件、采纳证明原件将在成果奖励公示结束后返还至各院系。
5、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11月30日
院系审核时间: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14日
学校审核时间: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30日
个人领取超额工作量: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13日
请各院系于12月14日前完成本单位成果审核,并将《申请成果奖励汇总表》加盖公章和成果材料(请见第4项)一并送至科研处。《申请成果奖励汇总表》可从系统中直接导出,导出方法请见《成果统计培训手册(科研秘书)》(附件4)。
科研处审核好全校成果后,请院系按时组织本单位教师领取个人超额工作量。
6、研究生成果奖励
我校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上外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核心期刊论文可以申请成果奖励,请研部于12月14日前将成果材料(论文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研究生核心期刊论文汇总表》(附件5)一并送至科研处。
7、社科统计年报素材的提供
因年底填写教育部社科统计年报,请各院系统计本单位全年的学术交流情况、填写《院系学术交流汇总表》(附件6),各研究机构还需填写《研究机构统计表》(附件7),以上两个表格纸质版签字盖章后请于12月14日前送至科研处。
8、帮助
成果填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您可查阅系统“常用下载”栏中的《成果统计常见问题及答疑》或《个人用户使用手册》,也可咨询您所在院系的科研秘书或科研处。
科研处联系人:冯瑜
电话:35373120
邮箱:fengyu@shisu.edu.cn
科研处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