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统计常见问题答疑

1.成果统计的周期

科研成果每季度统计一次,成果录入与审核的周期为一个季度。教师取得科研成果后,应及时录入我校科研管理系统,并将成果原件交由院系科研秘书审核。在成果产出的次季度仍未录入系统的,将无法申请科研绩效及奖励。


2.科研系统的网址

——科研系统有两个访问入口可供选择:

1)科研处网站左侧中央的“科研系统”链接,用户名、密码和校内统一认证平台的账号、密码相同。

2)或者直接输入网址http://202.121.96.110/business/login.jsp,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教师工号。


3.无法显示正常页面?

——请尝试用IE360浏览器打开。


4.忘记密码怎么办?

——若忘记密码,可以请本单位科研秘书或科研处为您重置密码。


5.新进人员如何登录科研系统?

——由院系科研秘书在科研系统中新增该新进人员信息,并提交科研处审核。科研处审核通过后,新进人员便可登录科研系统。

“职称”、“行政职务”、“教师类别”、“是否担任本校教学工作”四个字段关系到额定工作量的计算,请准确填写。

字段填写说明:

1)“是否担任本校教学工作”:本年度,若承担本校本科生或研究生教学工作,请选“是”。

2)“教师类别”:

教学院系:教学人员请选“教学”,行政教辅人员、辅导员请选“管理”。

研究机构:研究人员请选“科研”,行政教辅人员请选“管理”。

机关部处:部处正职、副职领导若同时承担教学工作,请选“教学”;若不承担教学工作,请选“管理”。其他行政人员,请选“管理”。

编辑系列和馆员系列,请选“管理”。

3)“是否统计”:在职在编人员和人事派遣一类岗、二类岗人员请选“是”,其他人员(如外教)请选“否”。


6.若个人信息变更,如何在科研系统中修改?

——若需要修改职称、学历学位等个人信息,请您将修改信息告知院系科研秘书,院系汇总后,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eyanchu@shisu.edu.cn,提交科研处修改。


7.退休和离职人员的信息,院系可以直接删除吗?

——若直接删除退休和离职人员信息,将会导致该人员名下所有项目和成果数据的丢失,所以不建议进行此项操作。若发生人员退休或离职,请院系汇总退休和离职人员名单,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eyanchu@shisu.edu.cn,由科研处进行处理。


8.人员发生校内调动,该如何处理?

——若发生人员校内调动,请院系汇总人员调动情况(调往单位和职务),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eyanchu@shisu.edu.cn,提交科研处修改。


9.校级领导、院系领导和学院科研秘书如何填写个人成果?

——校级领导、院系领导以及学院科研秘书有两个身份:“管理员身份”和“个人身份”。点击右上角的“角色切换”,即可实现管理员身份和个人身份的切换。当切换至“个人身份“时,方可填入成果。


10.博士后申报成果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因博士后无须参加全校性的科研考核,“所属单位”请选择“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方便科研考核的管理。


11.如何录入成果信息?

——登录系统后,请您选择“我的成果”→“新增论文”→进入论文“基本信息”页面,选择“论文类型”,然后填写带星号的必填项→点击“下一步”进入转载页面,填写转载情况。若无转载,请选择“跳过”→进入依托项目页面,填写依托项目,选择“完成”;若无依托项目,可直接选择“完成”。新增著作和研究报告也是相同操作。


12.如何新增译文?

——在论文新增界面的“是否为译文”处选择“是”,其他信息的填写与论文相同。


13.会议宣读论文如何录入?

——在“新增论文”界面,选择“宣读论文”这一论文类型请注意,会议宣读论文在“我的学术交流”版块填写将无法计分,只有在“新增论文”版块填写才可计分。


14.若本人为第二作者,如何申报成果?

——若第一负责人为校内人员,则由该第一负责人申报,第一负责人须将所有成员及分工比例列明。其他成员无须重复申报。

若第一负责人为学生或校外人员,可由校内第一署名教师申报。校内第一署名教师须将所有成员及分工比例列明。

第一负责人录入成果后,在每个成员的成果列表中都会显示该条成果。


15.如何输入校外人员和学生信息?

——请先在“作者类型”处选择“校外”或“学生”,即可直接输入校外人员或学生的信息。


16.若往年发表的论文今年被转载,如何登记?

——您可以将转载成果提交科研处,由科研处为您在原论文中添加转载信息。为保证成果数据的准确性,请您不要重复录入该转载论文。


17.如何修改我的成果?

——个人只能对审核状态为“未审核”和“不通过”自己为第一作者的成果信息进行修改。

若要修改院系已审核通过的成果,可联系院系科研秘书退回个人。

若要修改学校已审核通过的成果,可联系科研处退回个人。

如果您不是第一作者,需通知第一作者修改。


18.若系统中自己的往年成果不全,可否添加?

——您可以自行添加入职后的成果、将成果原件提交院系审核,但是“考核年度”的选择要分两种情况:若遗漏成果在往年已经申报过,只是系统中遗漏了,这时考核年度须选择“往年申报的年度”。若遗漏成果之前从未统计过,考核年度请选择“当前年度”。新增保存后,点击“所有成果”,即能显示。


19.录好今年的成果后,为何在“我的考核”页面无法显示成果计分情况?

——成果录好后,须经院系、学校两级审核,成果计分才会显示。


       20.统计成果时,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会议宣读论文:为参加境外学术会议、国内学术会议、学校科学报告会宣读的论文。我校学者受邀在校内校外举办讲座不属于会议宣读论文,无须录入。

——论文集论文:论文集正式出版、有书号,为论文集论文;论文集未正式出版、无书号,应为会议宣读论文。

论文集论文由每位作者以“新增论文”方式分别录入,论文集则由主编以“新增著作”方式录入(只须填写主编和副主编信息)。

——SSCI、A&HCI、SCI、EI论文:由作者提供收录证明。

——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论文、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申报人在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的同时,登陆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输入论文的DOI号后打印该查询网页,作为证明材料附上。

——报刊文章:应为在纸媒上发表的文章,且有申报人署名。字数应填见刊字数,而非投稿字数。

——著作:“作者信息”栏中的“承担角色”为必填项,此栏若空,系统将无法计分。

——研究报告:请申报人提供研究报告和采纳证明原件,采纳证明中须注明报告的采纳方式:“综合采纳”或“单篇采纳”。

——多人合作成果:作者署名顺序与成果保持一致。


21.如何领取个人超额工作量?

——个人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后,在“我的考核”版块填写个人想领取的超额工作量,并点击右上角的“提交”按钮。


22.各类奖励何时发放?

——各类奖励每年将分批发放,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科研工作量奖励330

论文奖励430

著作奖励530

研究报告奖励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