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3年度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于12月25日正式启动,请有关学院、部门根据项目的申请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要求、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曙光计划项目

曙光计划项目申请者原则上要求40周岁以下(1973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师。

项目研究年限为2—3年(20141月起),一般不能超过3年,文科资助金额为5万元,理工科资助金额为15万元。

2、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

申请者要求是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限报1。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按照申报条件组织评审,入围的统一答辩。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书一律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2008年版)》。申请书请用计算机填写后, 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学校受理截止时间:请申请人于15日前将纸质申请书1份送交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keyanchu@shisu.edu.cn

3、曙光计划项目实施限额申报。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立报送项目。

4、上海市教委初步定于在2014年1月21日组织评审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项目负责人需亲自参加,不得替代。

 

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