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上海外国语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申报条件的通知

关于调整上海外国语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

学术带头人申报条件的通知

 

各院系和部门:

经校科研工作咨询小组讨论并报校领导批准,现将上海外国语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的申报条件作如下调整:

科研处于2011年3月2日“关于申报上海外国语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的通知”中规定了团队学术带头人的申报条件是“团队学术带头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副高以上职称;为我校科研教学第一线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曾主持承担并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有公开出版的专著;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现调整为“团队学术带头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职称;为我校教学科研的一线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曾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有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曾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学术论文);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