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分自然科学类项目和人文社科类项目,每类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我校只能申报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二、项目申请人有关限制条件:
重点项目申请者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45岁以上正高级职称者只能申报重点项目;凡取得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曙光跟踪、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启明星跟踪、国家重点项目、部市重大项目者不得申报。每一申请人承担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项。
三、项目申报采取择优限额申报的方式。我校限报8项。
四、重点项目采取答辩评审方式进行遴选,答辩时间预计在6月份。
五、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汇总表》,表格均可从“上海教育”网站(www.shmec.gov.cn)表格下载一栏中下载。
六、项目申请人请于
科研处
2006年6月 上海外国语大学版权所有 制作:网管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