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曙光计划”项目和“曙光跟踪”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

 

2010年度“曙光计划”项目和“曙光跟踪”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今年申报“曙光计划”项目的人选须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7011以后出生者)等条件,并应是学校重点培养和使用的在编在岗青年教职工。

二、“曙光跟踪”项目的申报必备条件是:已完成“曙光计划”项目并在20082010年间正式获得部市二等奖以上的第一完成人或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以获奖证书为准)。

三、“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曙光跟踪”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7万元。

四、各校“曙光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要公开、透明,并应向学科优化布局调整方案中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倾斜。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限报1名,该名额不占学校“曙光计划”规定分配额度,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参加统一答辩。

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组进行答辩评审,答辩时须由本人参加,不得替代。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和“曙光跟踪”项目答辩日期均初定为122日前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校“曙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为1。“曙光跟踪”项目申报以符合条件为准。

六、“曙光计划”项目实行单位申报方式,不受理个人申报。申请书可从上海教育网(www.shmec.gov.cn)下载,申请书一式6份,请各校于1115日前将申请书送交科研处,电子文本传送swkyc2006@yahoo.com.cn

 

 

 

                                  科研处

                                201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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