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
上海市2009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业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的通知如下:
一、凡本市教育工作者致力于教育科学研究的人士,均可按有关规定申报项目。 二、申报上海市2009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应体现《上海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指南》所规定的重点研究领域和选题内容,申报人可从中自行拟定题目,也可结合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确定题目。 三、上海市2009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设重点项目、市级项目、规划项目。重点项目同时确立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专项课题(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申报工作具体要求为: 1.申报人原则上应有主持过相应研究项目的基础,当年只能申报1项,并且申报人已承担除重点项目外的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总数尚未超过两项。 2.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根据《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科研管理部门应严格审核选题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力量和必备条件,确保申报质量。 3.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对项目遴选的基础上根据申报限额,集中报送。 4.项目申报人要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承诺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3年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5.申报人需交申请书一式二份,活页一式五份。电子版发送至swkyc2006@yahoo.com.cn. 6.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直接送交的项目申请书。 7.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18日。 8.本通知和《上海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指南》、《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均可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shmec.gov.cn)或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网址:http:// 202.121.15.145)下载。 上海外国语大学科研处 2009年4月22日
2006年6月 上海外国语大学版权所有 制作:网管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