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高校的内涵建设,增强高校教师科研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提高高校教师加强基础性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能力,上海市教委于去年设立科研创新项目。根据市教委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2009年度科研创新项目的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分自然科学类项目和人文社科类项目,每类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我校教师只能申报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科研创新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限额为8项。
二、申报重点项目的条件:
申请人必
三、重点项目采取答辩评审方式进行遴选。
四、项目立项后先下达总经费的70%,30%为预留经费于项目结项后拨付。
五、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汇总表》,可从“上海教育”网站(www.shmec.gov.cn)表格下载(或者校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一栏中下载。申请人请于
六、联系人:王有勇、宫同喜
联系电话: 65311900-2386、2552。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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