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关于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提升国际传播能力与国际话语权的重要部署,充分发挥我校多语种优势,统筹协调相关研究力量,进一步提升学校在国家文明战略与中华文化国际传播领域的学术引领力与国际影响力,依据《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上外科〔2023〕1号),现启动2026年度上海外国语大学“文字—文学—文物—文化—文明”(简称“五文”)校级专项科研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定位、目标及资助力度
(一)申报定位
“五文”专项以中华文明研究为统领,以“文字—文学—文物—文化—文明”为研究主线,聚焦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与核心要素,贯通基础学术研究与国际传播实践,系统梳理中华“五文”在历史与当代语境中的跨国传播、交流互鉴与接受机制,深化对中华文明突出特性的学理阐释,推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促进中国文化在全球知识体系中的话语创新与理论贡献。
(二)申报主题
2026年度校级“五文”专项科研项目共设置5个主题指南。申报人应围绕以下任一主题开展研究设计,并结合自身研究基础进一步细化项目名称,明确研究重点,并突出研究内容与主题指南之间的关联性。
序号 | 主题名称 |
1 | 我国语言文字与经典文献的跨国流布与影响研究 |
2 | 我国文学与艺术作品的跨国译介与跨文化接受研究 |
3 | 中华物质文化遗产的全球流动与跨文化传播研究 |
4 | 当代中国文化的国际传播与认同建构研究 |
5 | 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与国际对话研究 |
(三)项目目标与结项要求
1. 校级“五文”专项科研项目以提升我校科研综合实力、培育和孵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为主要目标。
2. 项目结项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在CSSCI、SSCI、SCI、A&HCI等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非英语语种教师可在非英语语种重要学术期刊目录中规定的期刊发表论文)。
(2)出版学术专著1部。
(3)撰写研究报告1篇,并被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或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人正面批示。
3. 如以本专项项目为基础成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可申请该校级项目免于鉴定结项。
4. 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5. 每项资助金额为3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须是本校在编在岗人员,且无学术不端行为;
2.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3. 鼓励组建跨语种、跨学科研究团队开展合作研究。
(二)为避免重复申报、一题多报,各级各类纵向或横向基金项目已立项的课题或研究内容相似的课题,不得作为校级项目申报。同一选题同时获得学校和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者,原则上不获批校级项目。
三、申报方式与截止时间
(一)申请人须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科研专项项目申报书》A表(附件2)和B表(附件3),并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版,电子版无需签字盖章。
操作说明:
1. 登录“我的上外”信息平台,进入上外信息门户首页;在左下方的公共服务栏目中点击“科研系统”。注意在校外需经VPN方能登录;
2. 登入系统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申报”,即可看到本次申报入口(申报入口名称为“2026年校级科研专项项目申报”),点击“申报”即可开始填写申报信息。请将申报材料打包压缩成一个压缩包文件(zip格式),在申请书附件中上传;
(二)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周一)17点,逾期科研处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四、联系方式
科研处 林君逸 67708079/15000421109
附件:
附件2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科研专项项目A表.docx
附件3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科研专项项目B表.docx
科研处
2026年3月13日